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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家庭财产,赡养义务?

咨询者 : fa2147494684 - 河北     时间 : 2014-01-25 08:22:05    状态 : 已解决



父亲再婚前有一处房产,在婚后和继母居住,房子拆迁继母和继母子女是否享有房产权,继母和父亲再婚带来三个女儿,大女儿结婚,二女儿和三女儿都跟父亲生活几年上学到结婚,结婚父亲都有给他们出钱筹办婚礼,他们对父亲是否有赡养责任,父亲再婚前儿子已经工作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继母把三女儿留在了家中,居住在其生前父亲留下的房子中,父亲生病所需费用都该由谁负责,继母生病费用谁负责,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高宏图   [河北]    15830856666

房子拆迁继母和继母子女不享有房产权

2014-01-25 09:29:17

高蕊   [河北]    13630817832

继母和其子女不当然享有房产权。 二女儿和三女儿对继父有赡养义务。 父亲再婚前的儿子对继母无赡养义务。 父亲生病所需费用在自己财产中支付。 继母生病费用自己有财产自己负责,如财产,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负责。

2014-01-25 11:33:01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4-01-25 18: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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