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对方不是上海人,户口也不在上海。 房子是父亲在他们领结婚证前购买的,无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和我的名字。 请问,如果他们离婚,根据最新的婚姻法,是不是意味这套房子和继母无关,因为产证没她名字? 再请问,在他们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假如我父亲先过世,那么这套房产是我一个人的,还是继母是第一继承人?
1、无关;2、你和你继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14-01-25 20:50:53
这个房子是你父亲婚前的,没有你继母的,但如果你父亲先过世,你继母和你平均继承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也就是四分之一。
2014-01-26 1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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