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网友向我借钱,我看他急,就答应借了。他也写了借条给我,我想挺放心的,借条上写了只借三个月,可是到了三个月说我手头还是有点紧,让我再过几天还,有过了几个月我问他要钱,他说实在对不起,我还没有钱。现在可好了,干脆打不通他的电话了,我该怎么要回借出去的钱呢?急死我了。
你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有权依法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4 21: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