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因冰雪路滑追尾,负全责。车主立即报警,安邦保险公司出现场查勘,查验了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身份证。拍照了受损车辆。三天后通知拆解车辆。第六天通知定损修车赔付价为6230元,拖车费800元。过十六天车子修复后到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又过八天接到的答复是;根据家庭自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第六条(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我公司拒赔。 提交问题;1) 续保时保险公司没有提示车辆必须年审后再续险。2 )出现场查验证件时明知道車审已超过16天还让拆解车辆,定损作价,填写理赔单。这不是保险公司失信吗?请问我应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