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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誉受到损害了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2147495770 - 河南     时间 : 2014-01-28 09:57:26    状态 : 未解决



2014年1月24日22点多。三个本村的人猛敲我家门,开门后,来者说遗失了1000多元钱,并声称有监控视频说我捡到了要求我将钱交给他们。我顿时一头雾水,什么拾钱,莫名其妙。25号清晨7点多,又一个人敲门说昨晚那几个人说的丢钱的事,且改口说金额为1500元左右,我又被整懵了。到上午(25号)10点左右,派出所民警2人又来到我家中,说我拾到了那个人的钱,强烈要求我将钱交给他们,我第三次被整懵了。到下午我女儿来了听说这件事非常气愤,就到派出所去询问。后来民警又到他们所说的监控处查看了视频录像,最后民警确认视频中的我没有捡到那个人丢失的钱。随后,我要求那个人给我道歉,可时至今天,当事人没有来道歉。 关于这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那个人的这种行为能不能构成对我的名誉损失罪,请专家同志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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