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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写借条但签名借款人是代写人的名字能做无罪辩护吗??

咨询者 : fa2147495821 - 上海     时间 : 2014-01-28 13:43:01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我妈妈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拘留了。原来的借条都是我爸爸的名字,2010年时候因为我爸爸生癌症,所以有几个债主要求写我姐姐的名字,她就代写了大概100万左右的自己名字的借条还有400多万我爸爸名字的借条。现在也被拘留说是有共同犯罪的嫌疑。事实她都没亲手借过钱,也没送过利息,更没拿到过这笔钱。也不是很清楚我妈妈借款多少。本来2次做口供都没问题,第3次做口供的时候警察在口供中多写了2个字,参与,当时她有提出异议说自己只是代写借条并没有参与,警察诱供说代写借条就是参与,所以最后在口供中签字后被关押看守所,请问最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吗?无罪的胜算百分比是多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蔡锁民   [上海]    18916972186

建议先委托律师了解下案情,这些借条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的,最终需要法院判断的。

2014-01-29 11:29:13

李再春   [上海]    13801797520

没看到案卷材料,没会见当事人,律师无法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

2014-01-29 13:00:06

宋文舟   [上海]    13816123978

应当委托律师会见,并根据案情看是否能构成犯罪,如不构成应当按经济纠纷处理。

2014-02-12 12: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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