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1月25号被逮捕的,12月17被取保候审。因为在厂里和同事发生矛盾就叫了6个朋友去报复。朋友带两把西瓜刀和几个木棍,在厂门口有两个朋友和我一起上去踹了两脚,他们还手我就去拿刀 他们见我拿刀就跑了 我追两步就走了。 被我打得人 也写谅解书了 我也赔过钱了 他们没受伤。 等2014年2月7号武进法院开庭会被判什么样?
请告知原来所犯罪名的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2014-02-10 22:38:40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4-02-13 21: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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