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北京一家小公司上班,月薪2000,公司承诺入职办理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业务不加被辞退,我申请补偿之前7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公司没有给予办理,我应当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辞退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010-11-15 11: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