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朋友A合租一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两人都在合同的乙方上共同签了字,交了1000元押金3个月房租,押金须合同期满才退,押金和房租都是A和我各出一半,住了3个月后,我朋友即(乙方中的A)搬走了,500元押金也不要了,我只愿出一半的房租,我也不愿意搬走,我觉得我没有违约。请问下,这种情况我们与房东签的合同还是继续有效吗,我还可以继续住到一年且只付一半房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种情况你应该向房东支付全部房租。
2014-02-03 12:36:30
与房东签的合同还是继续有效
2014-02-04 2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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