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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母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我父亲遗产权利?

咨询者 : fa140169 - 北京     时间 : 2010-11-16 11:04:37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继母与我父亲结婚时,我11岁,继母有一个女儿15岁,儿子13岁。继母的儿女在离婚时,均由法院判给了他们的生父,两家并不在一个城市。 继母女儿在16岁的时候,走投无路找到我家,我父亲留下她在家,帮她购置生活用品,并出钱让她学手艺,后来她把户口转到了我家所在的镇上,并结婚生子。 我大学毕业以后,父亲和母亲基本无收入,我每个月寄赡养费。继母女儿经济状况不好(她自己说的),且与我父母关系差,没有尽过赡养的义务。 我想问: 1、父亲的遗传,继母的女儿是否有法定继承权? 2、父亲在后母嫁入我家之前的房产,后母是否也有继承权? 2、父亲手里还有一些钱,是我每年给他,他才有可能慢慢存下来的,这些钱是否后母和后母的女儿都有继承权呢? 后话:我觉得很不公平。父亲因为后母没有带子女才答应接纳她,后母来了之后,与父亲关系很好,所以当后母的女儿找上门来时,父亲为了后母心里好过,才留下她,帮助她。可是后母的女儿并没有回报之心。直到现在快20年了。我2002年大学毕业,毕业以后每年都拿一部分钱贴补家用,至于家里有没有贴补后母的女儿我就不知道了。父亲生病,费用也全部是我拿的。父亲现在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有一套乡下的房子,也不怎么值钱,我也没有什么用,但是如果最后后母那样的女儿也有份分,我心里觉得特别不公平。

  最佳答案

李颖律师   [北京]    13693127273

1. 你父亲的房产在去世后是他的遗产,你继母作为其配偶可以参加继承,不受婚前财产的影响。 2. 你孝敬给父亲的钱,是他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继母先分割一半,剩余的作为你父亲遗产继承。 3. 继母的女儿16岁到你家,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对你父亲有赡养义务,也是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她不尽赡养义务,法定继承时可少分或不分。 4. 你的担心很好解决,可以由你父亲立遗嘱,按他的意思处分遗产。比如不留给继母的女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条)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2010-11-17 12:06:54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1,你父亲与继母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不因为与你继母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你父亲去世,你继母享有继承权,你继母的子女与你父亲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继子女关系的,也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继父继子女关系的,则不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0-11-15 18:26:2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继女对你父亲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不分.

2010-11-15 21:56:2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是要分的。Q Q846952203

2010-11-16 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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