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1年为了小区通行方便,购买了两个单位的两个楼间的空间作为我们的道路,当时办理了公证,2007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国土部门将我们的办在了已经不是我们购买的两家土地使用证上了,我们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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