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年前向朋友借了2万块钱,写明是一年之内还清。但由于他家里突然有事,要我还钱,当时我不再青岛,他就找到我父亲,我父亲就把这笔钱还给了他,当时有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还给了他。他也把欠条给了我父亲,但是在一个月以前,我突然收到法院的起诉,他把我告了,让我还钱,还拿出一份借条,和当时他给我的借条简直一模一样,我真懵了,法院让做笔迹鉴定,但如果当初他给我的是个假的,现在起诉我的是个真的借条,怎么办,这个钱我还要还吗?
如果对方当初他给你的是个假的,现在起诉你的是个真的借条,对方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你的财产为目的,构成了诈骗罪,你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不会再审理他起诉你的民事案件的,应该先审查他的诈骗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你没有再偿还他债务的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6 10: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