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我有一套婚前房产(有房贷40万),婚后还完所有房贷后我把它卖掉获得200万现金,我用这200万和朋友合伙投资了一家企业,我占50%的股份,如今这家企业市值1亿。现在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那么我的这部分财产该如何划分? 根据我现有的法律知识,我知道我需要给对方20万,因为40万还贷款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使都是我的工资支付。 现在有几个问题: 1。那价值5000万的50%的公司股份是我的个人财产吗?公司每年的分红是共同财产吗? 2。如何证明公司初期投资的200万是我卖房的房款?当初卖房投资时不方便夫妻双方写个协议,是否银行转账记录就能证明?比如房款打到我的一个银行账户,后来该账户又打款到公司账户。 3。假设公司初期投资的200万内,150万是卖房框,50万是我的工资积蓄,这50万属于共同财产,那现在的50%的公司股权该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