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年了,至今未签合同,只给上了一份意外医疗保险,所以想去劳动仲裁. 今天我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得到了一份员工手册,上是这么写的:员工一经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有这句话是不是就等于是签了?或者是公司之所以不签合同是因为我能力不行.工资一直给正常发,表现还是可以的. 这种情况劳动仲裁还会让公司赔我双倍工资吗,还有就是公司是小公司,仲裁的时候会不会体恤一下公司?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你讲的这种情况,劳动仲裁会让公司赔你双倍工资。是否是小公司,不影响。
2010-11-16 13:10:37
只要公司同意你上班,就视为对你工作能力的认可,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不会体恤公司一方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6 13:31:27
不等于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赔偿金和补缴社保费用等,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0-11-16 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