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今年1月5日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年仅54岁,上海户籍;对方负全责。 请问:我们能向对方最多要求赔偿多少精神损失费?
诉讼解决。。
2014-02-10 17:40:55
可以要求五万元。
2014-02-11 08:26:04
因交通事故死亡,可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上海城镇户籍,死亡赔偿金约70多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约5万,丧葬费2万5千多。 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是汽车一般有交强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12万责任保险范围内全额赔付,其他由责任人赔付。
2014-02-11 14:36: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