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购置的房子,婚后需要过户,如只是以赠予的意愿过户在儿媳妇的名下,是否属于儿媳妇的个人财产呢?
父母必须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给儿媳的,才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6 14: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