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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两年多了,怎样对原来的公司提出养老保险等的补偿要求?

咨询者 : fa139575 - 河北     时间 : 2010-11-16 16:26:1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从2001年起在中国人寿保定中心支公司入司,从业务员做起,到2003年被保定市区第一营销部聘为内勤(组训,负责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天按照公司的要求上班下班,从一名见习组训一直到中级组训,期间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公司一直没有为我解决社保问题,2008年1月我从中国人寿辞职,今年已经41岁了,没有任何保障,心里很不踏实,同时也很不平衡,我想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如何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偿要求,如果需要进行法律程序我需要怎样进行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没有依法为你办理社保,你有权要求补缴社保,同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6 17:10:4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保险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11-16 16: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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