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06年被征地(实行的是租用,暂未农转非),09年我父亲到附近工厂上班,公司为个人买有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一百多,14年初,公司提出解聘,提供的赔偿为9个月失业保险赔偿,赔偿金额为三百多,且养老保险只退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只退几十元; 我的问题是: 1、该公司的赔偿是否不合规? 2、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否需全部退还? 3、未农转非人员,所陪金额比农转非人员低吗? 4、如果今年内,当地会把剩余的未农转非人员,转成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自己缴纳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然后再领取失业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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