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97年去世,奶奶是2010年初去世。现在两个姑姑和爸爸分遗产。 继承房子成了难题。房子属于市里的三层楼的自建房。95年修建这个房子的时候,父母花了10万元在爷爷四分之三的土地上修建起一栋三层楼的房子,还剩四分之一的土地为空地。爷爷奶奶跟父母住一起直到过世,登记的房屋和土地是爷爷的名字。 请问2个问题: 1、整套房屋和土地都用来爷爷奶奶的三个子女平均继承吗? 2、我们去问过银行,这宗土地不能用作抵押,说是自建房。这个土地是什么性质的?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吗?
1。房屋属于不动产,属于实际出资人的,该房屋是你父母实际出资的,不是你爷爷奶奶的财产,也不属于遗产,但是写了你爷爷奶奶的名字,你父母有权起诉要求对该房屋进行确权,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自建房属于一般的财产,不可以抵押,不过你父母依法可以享有所有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6 18: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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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21:42:29
1. 房屋是你爷爷奶奶的财产,无遗嘱时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是平均。 2. 对你父母的出资,如能提供证据或得到其它子女认可,可从遗产中返还。 3. 土地的性质看拿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是宅基地使用权证
2010-11-17 1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