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单位申请落户上海时,签订了一个协议:落户上海后两年内不离开公司,否则放弃离职补偿。公司内部文件规定主动离职也是有补偿都的。该协议只有一份,存于公司人事部,也未正式发文。目前满一年,由于本人身体原因主动提出离职,该协议是否有效,本人能否获得离职补偿。谢谢!
该协议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只有单位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或者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才可以约定由个人提供违约金
2014-02-13 15:38:55
该协议无效,可以要求离职补偿。
2014-02-14 08: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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