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于2008年10月以他个人名字付首付买的房子,从2009年3月拿房子开始以后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和他一起承担的,但我们是2009年10月拿的结婚正,我觉得我和他之前一起承担装修 贷款等 费用,以后也是一起共同还贷款,我想把我的名字加进去,老公也同意。 现在加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费用,或者怎么做最合理
房屋所有权变更与你是否付款、是否承担费用无关,只要房屋原所有人(你的丈夫)同意加你为共有人即可。由房屋所有权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去所属辖区的房管局进行变更。
2010-11-17 15:39:17
你老公同意当然可以加,只要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行了。
2010-11-17 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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