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于2011年5月份开始在我这里拉货出去买,到2011年底共拉货累计13800元,由于他生活紧迫,当时是我赊货给他经营,说是买了货之后就给我本钱,但直到2014年元月25号才给了我1000元,当时没有打欠条,不过账他还是认,现在我想要回这点账,应该怎么做
建议收集证据,协商不妥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014-02-16 16: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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