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电器,有本人的付款记录(信用卡刷卡记录),有一部分发票是对方姓名,有一部分发票已遗失,请问离婚时这些电器属于哪方所有?
需要根据证据加以判断,就你所述,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4-02-15 22:04:33
无约定属于个人
2014-02-16 09:49:30
谁购买就属于谁
2014-02-17 12: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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