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11月7日安排物流公司运了一批货物,现被告知货物丢失。因为当时没有写报价声明,而且和该物流公司合作了几次。在运单是也没有签我的名字。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该公司全额赔偿货款。 1.物流公司运单上有条款写:没有保险的,只能赔偿2倍运费。但是我当时并没有在运单上签字。 2.我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有商家提供的收据,是否可以当作证明。而且发货时商家也在现场。 谢谢!
物流公司必须提供丢失的情况证明,只有证明了他们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才能按照你说的两倍运费赔偿.否则就应该按照购买价赔偿. 你虽然没签字,但是你把货物交给他们了,等同于签字了.这个没有意义.
2010-11-17 19:15:39
先确认以下情况:运单上是否有记载货物的详细情况,是否能依据运单确定你托运的是什么货物,价值多少?如果不能,你的请求可能很难有证据支撑。
2010-11-17 1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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