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咨询内容::因为我父母和别人吵架,对方抓伤了我妈的脸。被我对象看到后,又将对方打伤。然后逃跑了,没给对方任何赔偿?一个月以后法医鉴定被害人对方是轻伤。下了通缉,把我对象从天津押回来了,现在被拘押在看守所。我向被害人提出赔偿。被害人要九万元,一点没的商量。由于对方要的太多,只有走法律程序了。请问律师我对象会判什么罪?对方不谅解我们?能判缓刑或者监外执行吗?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吧?
你好: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为其辩护。
2014-02-18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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