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2014年2月28日到期,2014年1月27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就给我签名了,我在这公司干了3年半,2月份我仍然在上班到月底,我跟老板谈补偿,他不给,他说两条路给你走,1,留下来再签,2,走人不补偿,老板耍赖皮,把我当猴耍,去劳动仲裁吧,我不知他的工商营业执照在那登记的,请问各位律师帮帮我,急等回答。
!给补偿
2014-02-17 20:42:3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获得赔偿.
2014-02-17 22:00:13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做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在你实际工作地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4-02-17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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