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当场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其中一人经过医治无效10天后身故。由于未做尸体解剖,公安出具了一份死亡原因无法鉴定的证明。检察院的起诉书只提到一人死亡。2个受伤,因无法断定死亡原因,第二个因抢救无效身故的死者不在起诉范围内,就人间蒸发了。怎么办?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受害人这方无责。我是受害人的家属。请求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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