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男方买的房(不是个人产权),婚后2年该房动迁,动迁5年后办理了个人产权,产权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也是男方父母出资办理产权、交扩大面积款、进行装修,现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请问合理吗?恳请解答,急盼回音。谢谢! 另:当时买房时没有证据,因卖房人在外地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买卖房屋收据也找不到了,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站在女方立场,该房力争为共同财产。婚后,男方起得产权证、扩大面积、装修等行为,视作其接受父母赠予。历史问题,对方没异议就行。
2014-02-17 21:27: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