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件已一年同居也有半年以上,未请酒席,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过错),还未育有小孩,婚前男方给予礼金8万。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并以原来8万礼金做为赔偿,那么请教律师,双方没有债务的情况下女方还可以要求给予一些补偿吗?谢谢
可以要求给予一些补偿
2014-02-19 21:12:44
2014-02-19 21:37:12
如果对方同意的话,是可以的。
2014-02-20 10:20:52
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2014-02-20 22:14:5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