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于2009年7月28日、29日赠予把房屋二套及土地赠予给三个女儿,该房屋至今未过户给女儿,该土地是廖某租赁取得的,在某农场,在廖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已变更成廖某大女儿名下。廖某无文化,赠予内容廖某不知情,女儿及他人用空白纸哄骗在空白纸上叫廖某签名,2010年10月25日廖某诉韩某离婚一案,才得知赠予情况。 问1:赠予内容是否有效? 问2:廖某现对该事情如何解决?
你好! 1、强迫他人,欺骗他人签的赠与合同无效。 2、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11-21 23: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