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和老公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当时只交了10万元的首付款,合同是老公自己签的,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是这10万元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借的钱,都是我们俩共同还款和共同还房贷的。交房时候我负责装修款和家电置办上,结婚后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新的婚姻法出来后,我觉得我有必要争取我的权利,我有几个问题: 1.我现在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无法加上名字,如果老公给我写一份证明,证明以上事实,并注上房产是和我共有的,不属于婚前财产,是否有效? 3.如果离婚,我的装修以及家电部分该怎么办?不包括房产升值不分?
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是新的婚姻法。 1、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可以写你们俩的名字,为共有财产; 2、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写一份财产协议书,约定房屋的归属; 3、如果离婚?婚姻好好的就开始琢磨离婚了?就因为一个新的司法解释要出台,就想到了离婚,那你们的婚姻也太脆弱了。
2010-11-18 15: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