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2011年1月底将搬迁完,我们的合同是要2012年7月到期,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别的还有什么违约金吗? 谢谢!
可以看看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如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如果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010-11-18 1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