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74周岁,南京城市户籍,乘坐公交车到站下车,人未下车车门未关而司机忙于起步,导致老人摔倒在地,送医院已做开颅手术至今昏迷不醒。经医生诊断:因摔伤严重,苏醒可能性极低。现公交公司未支付任何费用。交警大队初步认定系公交车全责。请问:我们该如何要求赔偿?另:赔偿的金额如何计算?谢谢!
可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4-02-21 17:21:53
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要求赔偿.
2014-02-21 19:01: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