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没接触过这个行业, 在2008年被业务员忽悠买了新华保险公司的幸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所有资料有业务员填好包括必须由本人抄写的一段话也替我抄写了,就让我在该签字的地方签了字,之后业务员把所有的资料全带走了说为了便于以后联系。我当时也不知道有10天的犹豫期。2010年新业务员联系我时才得知那个业务员辞职后才要回合同。现在发现跟她当时介绍的一点也不一样,业务员当时介绍说到了80周岁累计可以得到500多万元的收益,等于给孩子存下一笔可观的收入。已经交了6年共17多万元了,到保险公司退保才知道有犹豫期和按现值退保的事情,保险公司说只要你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认为你是当时知道合同内容的,这是证据,只按现值退保退7万多元。我觉得被欺骗了。请问一下我现在该如何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