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房屋产权只登记于一方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离婚时该房产怎么判决?若被一方擅自处理,能否追回?不能追回的话,离婚时,针对该房产的相关资金怎样判决? 2.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房屋产权登记于一方父母的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离婚时该房产怎么判决?如果该房屋被夫妻一方或者一方父母擅自处理的,是否能追回?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第一个问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自行处理,否则所签合同可以主张无效。如果不主张无效,替代资金也为共有,可以主张分割。 2、第二个问题,比较麻烦。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需要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如果证明了,对善意第三人也不能追回。 谢谢
2014-02-24 10: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