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大坝上施工,临时堆放材料石子,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晚一无牌、无证摩托车经过不慎跌入坝下死亡,施工单位是否应该赔偿?
当然应该赔偿,虽然你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但这样的标志需要达到“足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状态,否则,所谓的安全标志就没有意义,本律师认为与死者是否骑的摩托车有证与否没有关系,有证与否是死者在交通事故中划分责任的一个依据,但你说的本案不是交通事故,而是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所以施工单位应该赔偿。
2010-11-18 20:08:03
施工单位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010-11-21 14: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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