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于1998年借给一个乡党6万元投资办厂,并写了借条。当时农村的民间借贷利息都是1分,所以借条上就直接那样写了。之后的两三年都按时给利息。后来这人赌钱输了就跟老婆一起跑了。现在据说还离婚了。但据知情者说是假离婚。女方后来回来了,还在投资办厂。我们找他要,他说是她前夫借的,她不管。请问我们现在能要来这个钱吗?能问他老婆要吗?(借钱的时候他们还没离婚。)
你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应该尽快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9 09: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