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母都有抚养能力,双方离婚后,女方将孩子留给了男方,男方也不想要孩子,怕抚养不好,经过熟人将孩子送给我(我们夫妻双方没有生育能力),养了1年多了,但是到民政局办却办不了领养手续,还给对方,对方不要,就算是要了,也没有任何补偿,但主要是我们舍不得,养了这么久都有深厚的感情了,该怎么办啊?
没有任何补偿,
2014-03-01 19:12:08
协商处理
2014-03-03 1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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