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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房的拆迁款?

咨询者 : fa141064 - 江苏     时间 : 2010-11-19 13:39:07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请问关于遗产房的,遗产房拆迁了,赔偿款要怎么分配,一共5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3个女儿。女儿没有抚养过老人,现在两个女儿放弃。现在3个人分,该怎样分配?钱已经全部被大儿子给私吞,现在要进行法律上的程序,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应该是怎样分配的?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这个没有抚养老人的人应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9 14:21:02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原则上均分! 法律规定是——继承法: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等等。

2010-11-19 13:30:32

敖霖   [贵州]    18985239966

两个女儿放弃继承,其他三人就平均分割。有能力赡养老人而没有赡养,在分割财产时就应当少分和不分。

2010-11-20 0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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