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4月正式签合同,但三险未上,现在不干了。说把保险折合成钱给我。我同意。但又说工作未满1年,不按国家规定的,要双方协商,要根据工作少给我钱。 我想问有这样的说法吗?我下一步该怎么办?谢谢!
法律没有规定工作未满一年可以不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9 2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