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一家公司修完产假后,因工作不合适就辞职了,但是没有申领生育津贴,不久后找到新公司,在新的公司申领了这笔生育津贴,且以确认这笔钱已经到了新公司的账上。 我在申领时,新公司要扣除我正常产假3个月的津贴,只给我一个月晚育奖励津贴,这是否合法?
关键看扣除的依据是否合法
2014-03-04 13:55:43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4-03-04 14:02:17
不应该扣除
2014-03-04 15:09:48
不合理。。
2014-03-04 15:31:20
咨询劳动部门具体政策规定稳妥。
2014-03-04 2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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