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买一处房屋是用的他人的名字,当时做了委托公证的,并且还做了律师见证,由我全权处理房产事宜。但是此人在2009年悄悄把房子卖掉,我不知情。是在2012年查房屋状况才发现已经过户。一直未寻找到此人。请问律师,这样情况下追诉期是否可以从2012年我知情时算起?我可以告此人诈骗吧?谢谢!
你好,涉嫌诈骗,可以报警。
2014-03-06 11:13:01
可以报警。
2014-03-06 12:21:20
可以从2012年你知道开始计算的
2014-03-06 19:25:38
可以报警,也可以民事诉讼 任涌律师 华东政法学院和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毕业 200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 12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4-03-07 21: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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