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2006年签定劳动合同,从事驾驶员工作,2008年2月中断一个月,2008年3月重签合同至2014年3月到期,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请问单位有什么经济补偿?另外,合同期间,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出车从没领过加班工资,也没调休,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吗?
你好!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可收集证据要求单位补发
2014-03-06 15:32:46
单位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可以主张。
2014-03-06 14:18:50
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
2014-03-06 15: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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