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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遗产继承?

咨询者 : cathytsai - 福建     时间 : 2010-11-20 12:50:39    状态 : 已解决



83岁大伯11月9号去世,与伯母结婚30余年,不是结发夫妻。大伯有5个子女,4女1男。伯母与原配另有3个儿子。现有如下继承问题请教律师: 1、大伯有一套房子,92年由单位房房改,房产证是大伯和伯母两人名字,但土地使用证只有大伯一个人名字。 2、大伯去世后,原单位有赔偿金5万块。 除继伯母儿子外,大伯5个子女和伯母都有尽到赡养义务。 请问这两份遗产应该怎么分?比例是怎么样的?继伯母有权利分吗?她的儿子有权力得到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楠楠   [河南]    15836840147

1、就房屋来说是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单位的赔偿金具有人身属性,应该由你的伯母所有。

2010-11-20 17: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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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伯母当然有权利分。她的儿子是否有权力得到,要看其是否与被继承人形成事实上的赡养关系。

2010-11-20 20:03:32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1,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您大伯那一半由他的子女和继伯母平均分割,继伯母的儿子如果和您大伯形成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也是您大伯的继承人,有权平均分割。 2,赔偿金应该指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由您大伯的继承人分配。

2010-11-20 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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