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外公买一层集基地房的时候,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写我妈妈的,后来他又私自拿房产证用涂改液改回自己的名字,我想请问这能产生法律效力吗?我觉得既然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妈,如果我外公去公证的话我妈必须在场签字吧?是这样吗?如果外公这样的行为是否没有效力呢?或许该怎么知道这个房产有没到底有没公证呢?可是房产证上又涂改了,该怎么办?这样房产证以后怎么使用呢?谢谢
私自涂改属于违法行为,不能生效;应当由你母亲在场签字;房证可以在丢失后公告,尔后补办。
2014-03-08 15:47:36
不能生效
2014-03-08 17:35:58
私自涂改无效。如需律师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
2014-03-10 13: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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