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公司说要扣我提成工资的15%,要半年以后才拿的到,在公司上班有8个月,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底薪也没有达到工资最低标准水平。还说要是我半年之内干同行业,那么就不会给我工资,那我现在辞职公司应该赔偿我那些? 我希望得到最快的答案,谢谢!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你要辞职时公司要扣你的提成工资的行为和底薪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也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如果不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话,你不受竞业禁止的约束。
2010-11-21 00:04:18
您好! 【1】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 【2】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赔偿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的工资。
2010-11-21 00:17:5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2010-11-23 20: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