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铁岭人:有个事后方知警方都认定的酒鬼在我小店里先语言人身攻击我,我本着友好的与其抱在一起后被人拉开后,酒鬼一直不停的辱骂威胁我,造成我出手打了他,医院说眉骨颧骨两处骨折(只听警察说的)属于轻伤害了,对方就以此让我赔偿6万元 警察也承认对方恶意恶人 但也说 原来对方要8万 他给讲到5万 并说 我不服的话如果经法院解决 少于5万元能摆下些事 他请我们夫妻当地饭店随变挑 明显偏袒对方 还说这是在偏向着我解决问题 还说如果不服从就移交到刑事案件 先拘留我再说 我就想知道相关的法律条文 警察有权拘留我吗?就此事要赔偿他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