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租房子,当初工作忙让朋友去看的房子,说的很好、又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于是钱我就交个朋友把合同签了(我不在场)。等我到那一看,经常没水、热水器自然也不能用,而且很偏远的地方交通不方便,我想咨询律师,我能解除合同吗?还有他们签的合同只有甲方(出租方)签字。乙方空白,我总觉得是不是里面有什么事啊。
甲方拿的合同肯定有你朋友的签字,合同的双方是你朋友和房主,你无权主张解除合同
2014-03-12 09:46:57
你无权主张解除合同
2014-03-12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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