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误以为银行系统出错,将别人委托我保管的存折中提取了13万,现在他已报案,到派出所后我也已坦白。现在我与他签订了和解协议,我退还13万并补偿其4万,他保证不追究我的责任并对此事保密。请问我们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我付了钱他反悔了,对我提起诉讼,我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安立案后,这种“私了”无法销案。
2010-11-21 12:52:53
刑事责任不是对方个人可以决定是否追究的,这方面的私下约定无效。但对方表示原谅你的态度,可以使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适当对你从轻处罚。
2010-11-21 13:06:55
刑事案件提起诉讼不是由对方来决定,你们私了的协议是无效的。
2010-11-21 19:50:22
要看派出所有没有立案;
2010-11-22 14: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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