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东乳山市银滩海洋国际小区购买其商品房一套,购房合同规定2013年7月1日前交房(全装修)。到2013年8月10日我在小区现场看到楼房内外到处堆满建筑材料,工人还在施工。与交房办负责人交谈说房子还交不了。合同明确约定逾期30日后不能交房,我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我于当日及8月15日两次递交了解除购房合同的协商信,要求卖房人退还购房款及违约金。可对方不肯退房。并置之不理。我该如何维权?
协商解决。
2014-03-12 18:52:45
你好,协商不成,尽快诉讼解决。有权要求退房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014-03-14 1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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